您的位置::集发农业网 >> 囊果紫堇

环境司法保护青山绿水的正义之剑异花觿茅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环境司法:保护青山绿水的正义之剑

1月29日消息: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既是困扰人类的迫切的现实问题,也是事关子孙后代福祉的长远问题;既是中国面临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是需要全球共同治理的国际问题。对此,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民众高涨的环境维权意识却与实际行动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究其原因,“现阶段中国相关制度供给不足”、“现实环境司法与行政相互影响力不够”、“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程序还很笼统”……来自学界专家和实务界法官尽管看法不尽一致,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1月18日召开的“美丽中国?司法在行动”环境司法论坛上,他们却发出一致的呼吁——环境司法应与行政执法加强互动。

环境维权意识与采取实际行动有差距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作用,从2012年1月1日试点审案至今,重庆渝北区法院和万州区法院的环保庭已在社会各界的期待中运行一年有余。

“民众环境维权意识与采取环境维权行动的决心之间仍有一定差距。”通过对重庆一、二中院辖区内环境民事纠纷总量分析,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副教授陈亮指出,在为数众多的环境纠纷中,只有极少数纠纷最终会通过较为不良的信访或诉讼渠道加以解决。

据介绍,截止2012年11月30日,万州区民众通过“网上直通车”、区长信箱以及来人来访等途径向区环保局反映环境污染案件有960余件,渝北区民众则反映了3299件。

尽管民众环境维权意识高涨,但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万州区法院去年共办理涉及环保案件89件,其中刑事48件,非诉行政33件,民事只有8件,其中涉及公益诉讼只有1件。而渝北区法院去年受理各类环保案件154件,其中刑事类16件、行政类诉讼2件,非诉审查97件、民事类39件。

陈亮说,成本制约、纠纷性质、权威认同以及制度供给决定着卷入环境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是否采取维权行动以及采取什么样的维权行动。

笔者了解到,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辐射污染等侵害人体健康的污染,只要不严重,民众一般通过来信来访途径加以解决。水污染以及资源破坏等环境民事纠纷,因直接给当事人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诉诸法院解决较多。

相关制度供给不足是主因

在陈亮看来,许多纠纷的解决之所以止于信访途径而没有升级到诉讼程序,是因为我国现阶段相关制度供给不足。“只要制度供给充足,人们是不吝于是用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

党的十八大对环境保护工作、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法制方面、环境保护方面应做的更好。事实上,环境保护工作说起来重要,但做起来不是那么容易。

“我们都在讲法制建设,但是我们在环境司法方面成立了多少环保法庭,又有多少优秀法官在环境保护法庭里工作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在会上直言。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环保庭庭长叶胜利说,之所以有“环保投诉多,诉讼解决少”的现象,与环境案件证据收集较难、诉讼周期较长等因素有关。

同时,叶胜利表示,“环保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较大。”他说,环保案件中因果关系的推定、损害大小的确定、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方案往往需要专业评估鉴定,合格的评估鉴定机构难寻,高昂的费用难以承受,使得案件审理、执行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笔者了解到,在渝北区受理的154件环保案件中,非诉审查案件97件。此类案件增加了执行工作成本,特别是跨区县执行工作的压力大增。

环保案件的把控难度大,特别是面临着多种冲突,如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冲突、公民人身健康权与劳动者就业权的冲突、公众诉求表达与社会稳定的冲突等等。

“环保案件的社会关注度高,也容易引发舆论炒作。”叶胜利不无担忧,所以环保公益诉讼目前仍存在困境,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程序还很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哑铃”型互动

随着政治经济的变迁,法院的司法职能从传统的强化纠纷解决走向司法为民、维护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而行政职能从传统的行政命令走向依法监管、监测公共利益以及环境保护。

如何让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形成良性互动,成为参会人员的聚焦点。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环境案件信息中心专员衣晶认为,环境污染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司法审判案件屈指可数,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时就需要司法力度来协助启动。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院长杨建学说,政府长期以来重视环境保护,可环境污染的事件越来越多。“我们有没有关注过农村的环境?我们应该到农村多走一走,看看我们的农村是什么样。”

“环境司法以职能保障了依法行政,环境行政先行监管又为司法夯实了基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超说,尽管两者各自履行的职能有所区别,实施的程序、方法、步聚和追求的结果有差异,但是两者履行职能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但是,杨超认为,现实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两者内外对话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联系都不够,两者各司其职,出现环境保护“叫座”不“叫好”的现象,“从我院和渝北法院审理的环保案件都反映出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确实很少。”

杨超说,必须通过建立一个互动平台来固化、保证、规范,更加注重各个环节和各个细节的互动。

据此,万州区法院大胆尝试建立了“哑铃”型的互动体系,哑铃一头代表环境司法,另一头代表环境行政,中间靠一条共同形成合力的路径进行互动衔接。

“哑铃两头在履行各自的职能时产生一个放射状”杨超解释,司法一头由万州法院负责牵头,涉及公、检、法、司、上级法院和辖区其他基层法院;行政一头由万州区环保局负责牵头,涉及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这个互动平台依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衔接。

刘子德

奈雪的茶加盟费多少

家居床上用品批发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回收废铜多少钱一斤

友情链接